誰是「財富重分配」的贏家
出自直銷世紀
文/李久慈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公佈的家庭所得統計,前20%高收入家庭年前得為171萬4仟元,後20%低收入家庭年所得為31萬1仟元,前者為後者的5.1倍,較諸以往,貧富差距有逐年擴大的趨勢。這個現象不止是在台灣,根據聯合國的統計,1960年代,貧富國家之間的差距為30倍,到了90年代,這個差距擴大到74倍。
5.51倍的差距,對一般上班族而言,要花多少才趕得上?答案是10~15年,問題是高所得者通常條件較好,收入成長更快,所以,實際差距愈來愈大,永遠趕不上。
貧富差距是全球的問題,除非現況改善,否則只有富者愈富,貧者愈貧。改變現況的因素很多,有外在的,也有人為的,有可預期的,也有不可測的風險,但是不改變現況,就永遠沒有翻身的機會,這是許多上班族與家庭主婦毅然來做傳銷的道理。 從平穩的生活跳下來做傳銷,多一分挑戰,也多一分成功的機會。但許多人跳的不夠深,也不敢破釜沈舟、全力以赴,以致於遇到挫折便又縮回去,結果徒勞一場、並無所獲。
事實上,每一次環境改變,都造就了財富重分配的機會,個人唯有勇於改善,才能掌握新的契機。 1998年台灣傳銷業的總產值為391億元,其中佣金總額為176億元,是筆龐大的數字,怎麼分配?令人好奇。我認識的傳銷領袖中,不乏年收入在300萬元以上者,比全國高所得的家庭還要多出1倍。當然,不是人人皆可如此,要成為「財富重分配」的贏家,不但要做對選擇,並且要在對的事情上全力以赴,堅持到底。
什麼是對的選擇?我認為在世紀之交,每一個人對於生活的環境要有一個深刻的體認,人類在告別工業社會而進入知識社會,將是個資訊透明、價格破壞、變化迅速的高度競爭環境,個人與系統都將無可遁形,愈是開放的系統可以得到愈多資源,反之,則將遭到淘汰。講的明白一點,你是要靠自己的經驗呢?還是快速與他人做資源交換呢?
因此,要成為下一世紀「財富重分配」的贏家,要做以下三件事: 1.不斷做資源整合的工作。 2.不斷做效率提升的工作。 3.要成為領導者的領導者。
近年來,傳銷業培養出不少傑出的領袖,歸納他們的成功模式,都頗為傳統,我期望下一世紀傳銷業能產生一些像楊志遠(Yahoo總裁)、菲奧莉納(惠普科技總裁)這種成功模式的領袖人物,如此,則傳銷千億版圖的願景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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