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的勇氣
出自直銷世紀
文/南方甫
十八世紀出現許多部知名的民主憲法,但是,被世人引為現代民主國家的美國憲法一直並未將「人民有知的權利」包括到憲法精神中。這個缺憾,也許源於當年媒體環境遠不如現代發達;但是後來陸續進入白宮的大部分當權者卻把故意當時起草時的缺失當作一項法寶,玩一些黑箱作業。
直到一九五五年起,美國報紙編輯人協會才揭竿起義,公開對抗政府過度保密的政策,經歷十一年的努力,乃有一九六六所謂的「信息自由法案」之誕生。
據說,當時的美國總統詹森一聽到國會通自由信息法案通過時,暴跳如雷,還把這項法案叫做「他媽的東西」。
可見,作為一位領導人,往往會有爭取「黑箱空間」的傾向。藉由信息保密、資訊不對稱,在必要的時候操作一些「神秘」的把戲。
事實上,一直到現在,現任美國白宮的主人布希似乎還是無法忘情「搞神秘」的權利快感,布希、錢尼執政後,一向把信息自由法案當做頭號大敵,並以削弱該法案為重要目標。
布希未經法院授權下令國安局監聽、監看國內電話與電子郵件事件,就像早年的水門事件,是當權者喜歡操弄「黑箱空間」的表徵。
企業經營者也是一位領導人,當然也會面對「黑箱空間」的誘惑;不過,現代上市企業在許多相關法規之下,一般而言,在財務上面都已相當透明,使投資者更容易了解、掌握自己的權益。
在台灣直銷界,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也有相關規定。
「直銷事業事業應將經會計師簽證之上年度營業報告、資產負債、財務目錄、損益表決等四大項目備置於其主要營業所;且加入滿一年之參加人,可向直銷公司查閱其內容。」
不過,大部分沒有經驗的直銷商,似乎並不知道自己這項權益,其結果就是,還有不少直銷公司的經營者特別喜歡在財務上面「神神秘祕」。
值得肯定的是,在本次「2004前10大公司2005年年度業績調查」中,所有受訪公司都以開放、透明的態度參與、回覆,顯示台灣直銷產業代表性的公司都已走入一個更透明、更負責的新時代。
而這個現象,似乎也可以反過來證明,越開放、越透明的經營態度越有助於業績的成長與公司的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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